| 新浪互联星空首届中国播客大奖赛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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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1日19:22 |
一、举办目的 尝试最新的网络交流方式,用视频影像来表现你最全面的魅力,制作你自己的视频影像,来参加这次规模空前的中国播客大赛。拿出的靓招绝活,在新浪播客中以视频会朋友、还有机会赢得丰厚大奖,成为耀眼的明星只是一步之遥! 二、起始时间 第一阶段 5月11日-7月15日 第二阶段 7月18日-8月2日 三、参赛程序、比赛规则 参赛资格: 报名选手必须为新浪播客注册用户。 参赛程序: 1、所有作品经过人气值(点击量)产生参赛排行,进入大赛初评参赛作品由嘉宾评委团评选确定,原创类特等奖、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推荐奖、组织机构奖。 2、注册播客会员将参赛作品链接添加到大赛参赛页面之中即正式参加比赛。 3、每个参加比赛在大赛专题中体现出来的视频页面,参赛者都可以利用页面链接和页面功能利用各种渠道向其它人推广自己的作品,进行海选期间的拉票。 四、奖项、奖金设置 奖项设置: 1、原创奖 参赛对象:所有新浪播客注册用户 特等奖:1名 10万元(含现金、高级DV和笔记本电脑) 一等奖:2名 5万元(含现金、高级DV和笔记本电脑) 二等奖:3名 3万元(含现金、高级DV) 三等奖:5名 2万元(含现金、高级DV) 四等奖:10名 1万元现金 优秀奖:100名 高级摄像头一台 2、推荐奖 参赛对象:所有新浪播客注册用户 优秀奖:100名 1000元(含高级摄像头一台) 3、组织机构奖 参赛对象:所有在新浪播客注册的影视、教育、培训等各类行业机构。 优秀奖:10名 奖品:高级DV一台 五、参赛作品类型参考 包括自拍、短剧、改编、翻唱、动画、MV、恶搞等各大门类均可参考。 家庭生活 (旅游、厨艺、宝宝秀、宠物秀、经典聚会等) 创意改编 (剪辑大片、整蛊电影、影片配音、大片重现等) 情景短剧 (原创有剧情的短片、情景剧、广告片等) 才艺表演 (舞蹈、魔术、主持节目、极限运动等) 社会纪录 (纪实报道、社会见闻、新闻事件、百姓视角等) 六、大赛评委团 大赛常规评委构成: 电视界: 中央电视台副台长高峰、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副总裁张海潮、湖南电广传媒副总裁刘沙白、中国电影家协会名誉主席谢铁骊(blog)、中国影评协会副秘书长王孺童(blog)、中国电影评论学会会长章柏青(blog)、中国电影评论学会秘书长张卫、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总编室主任亚宁等; 传媒界: 新浪执行副总裁、总编辑陈彤,《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李栓科、《三联生活周刊》主编朱伟(blog)、《新周刊》执行总编辑封新城、中新社总编辑兼中国新闻周刊社长刘北宪、《南方周末》执行总编辑向熹、齐鲁电视台台长闫爱华、《中国美容时尚报》社长兼总编辑张晓梅(blog)、著名摄影家焦波(blog)、著名主持人元元(vblog)、中博传媒董事长陈伟明(blog)、航美影视副总经理何汉、Techweb公司执行董事祝志军、著名广告策划人李光斗(blog)等; 娱乐界: 著名导演冯小刚、著名动作影星成龙(blog)、主持人杨小乐(blog)、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blog)、第71届奥斯卡最佳动画短片金像奖获得者肖永亮(blog)、两次获电视艾美奖提名的著名制片人导演杨红(blog)、张元(blog)、贾樟柯、陆川(blog)、甲丁、李京红、《滇西往事》总导演沈悦(blog); 作家界: 著名作家刘震云(blog)、著名编剧海岩(blog)、出版人洪晃(blog)、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blog)、童话大王郑渊洁(blog)、青春派作家郭敬明(blog)、著名画家方力钧,以及著名动作明星甄子丹(blog)、刘晓庆(blog)、佟大为(blog)、伊能静(blog)、著名歌手组合羽·泉、ACOSTA(blog)、后舍男生(blog)、胡戈等。 七、参赛须知 参赛资料填写须知: 在参赛页面中正确填写以下信息。 1、播客名称:您的个人播客名称。 2、播客地址:您播客个人空间链接地址。 3、作品地址:这里请填写您的播客作品地址链接(仅限于新浪播客播放页地址链接)。 4、作品介绍:对您播客作品进行文字说明。请您尽量写得简练、充分。 5、作品类别:请准确选择适合您作品的类别选项,原创作品(您自主拍摄或者是此视频的版权拥有者)、推荐作品(其它个人或机构的视频作品)、组织机构作品(组织机构自身拥有版权的视频作品)。 另外,请您请您正确填写您的个人信息部分。 个人信息部分包括: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常用信箱、通信地址。以上资料的真实填写将会影响您的评奖,请参赛者如实填写。特别是常用信箱,将会作为每位博客参赛身份的确认。此外,每位选手的个人信息部分新浪公司仅作为此次大赛联络之用,不会对外公开。 八、组织机构 大赛联合主办:新浪博客、互联星空 九、禁止声明 本大赛不接受依法禁止传播的、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播客参加比赛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十、大赛解释权 1、本次大赛的一切解释权归属新浪,新浪有权对大赛章程进行更改和变更。 2、新浪(NASDAQ: SINA)是一家服务于中国大陆及全球华人社群的领先在线媒体及增值资讯娱乐服务提供商。新浪拥有多家地区性网站,以服务大中华地区与海外华人为己任,通过旗下五大业务主线:新浪网(SINA.com)、新浪无线(SINA Mobile)、新浪热线(SINA Online),新浪企业服务(SINA.net),新浪电子商务(SINAE-Commerce),为广大网民和政府企业用户提供网络媒体及娱乐、在线用户付费增值/无线增值服务和电子政务解决方案等在内的一系列服务媒体是指传统媒体(报刊杂志电台电视等)和网络媒体(商业网站或个人主页,包括但不限于论坛、电信或移动网络的服务项目)。 |